2018年1月27日早,古徵大地月初的暴雪还未从脑海消散,第二场雪便急速而至。礼拜六本是休息的日子,但推开澄城县人民法院办公楼的门,便看到了执行局干警紧张而忙碌的身影。因临近年关,为了让当事人能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执行局的干警正在加班。只见主管执行工作的李峥嵘副院长、执行一庭庭长刘博、执行二庭庭长王志升正在分头给徐燕和张小飞作工作,希望二人能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本着案结事了的态度,和平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
徐燕本是一个很害羞的姑娘,2015年在打工时认识了家在蒲城县的张小飞。在日常交往中二人产生了好感,后二人依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前徐燕向张小飞索要了20万元的购房保证金,二人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一个女孩,但一直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后来在同居生活中,因一些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17年3月二人便闹到法庭,后经依法判决孩子随徐燕生活,徐燕返还张小飞17万元的购房保证金。判决生效后,张小飞要求徐燕返还购房保证金,徐燕要求张小飞把孩子交给自己,二人都不愿让步,多次协商未果。
2018年1月18日,二人分别申请强制执行。孩子的抚权案由执行一庭执行,返还购房保证金案由执行二庭执行。经对两个案件进行分析,考虑涉及到家庭纠纷,两个庭室决定合并案件共同进行执行。1月25日,法庭将二人传至法院,分头对二人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之间矛盾比较大,加之亲朋好友的参与,直至当天晚上九时仍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期间张小飞情绪激动,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为了维护法律的威严,依法对张小飞采取了拘留措施。次日下午五时,张小飞的家属来到法院,表示愿意积极与对方协商,并请求提前解除对张小飞的拘留措施。考虑到案件属家庭纠纷,便让双方第二天来法院调解。1月27日,李峥嵘副院长听闻此事后,指示将张小飞提押至法院进行调解,在向张小飞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张小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积极协商了结此案。在李峥嵘副院长的带领下,全局干警经过三个小时不懈的努力,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当天全部履行到位。为了彰显执法的人性化,依法提前解除对张小飞的拘留措施。
看着消失在风雪中的当事人,执行局全体干警的心里都是暖洋洋的。(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