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澄城县人民法院紧锣密鼓的吹响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地冲锋号角,院党组第一时间制定了周密的作战方案,规划了总攻战略图,主管副院长李峥嵘提出了在加大执行舆论宣传氛围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树立执行权威,引导一部分被执行人积极自觉主动履行义务的战略部署。
雷某与陕某贸易公司工伤赔偿纠纷一案,经澄城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裁决该公司应给付雷某工伤赔偿款143076.69元。该仲裁裁决生效后,陕某贸易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生效裁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雷某遂于2018年4月24日向澄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澄城县法院执行一庭负责人、员额法官刘博受理该案后,当天电话通知被执行人陕某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并再三告知若不自觉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陕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称他们近期已通过微信朋友圈及法院门头LED大屏幕了解到了澄城法院的执行公告,也认识到了做为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当即表示尽快履行。4月25日上午,被执行人公司工作人员便匆匆来到法院,找到负责该案的员额法官刘博说明情况,愿向申请人执行人如数清偿工伤赔偿款143076.69元。申请执行人当场撤回执行申请,办案人员随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执行完毕裁定书。申请执行人雷某十分激动,“真没有想到我的案子昨天才到法院立案,今天我就拿到了全部款项,都说法院执行难,原本以为工伤赔偿类案件会难上加难,可万万没有想到法院执行力度这么大,太感谢法院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被执行人也向法院表示,“谢谢法官对我们公司的告诫,若不积极履行真会给我们公司信誉造成严重影响,后果不敢设想”。
这只是澄城法院执行办案的一个缩影,截止目前,执行一庭借助执行舆论宣传的大氛围,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案件6件,对付标的款300余万元,完全执结率为52%,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