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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协助异地法院成功拘留一名“被执行人”
作者:何娜  发布时间:2018-05-30 16:27:18 打印 字号: | |
  5月24日,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通过指挥平台委托我院拘留一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郑某,这是今年以来通过网上委托拘留的首例执行案件。

  据了解,郑长某与被执行人郑乃某有合伙协议纠纷,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郑乃某应返还申请人郑长某978472.52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长期在我县境内承包煤炭开采工程,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经申请人多方打探,发现被执行人郑乃某在澄城县某煤矿,平阳县人民法院来到我院请求警力支援,对郑乃某实施强制措施。因该煤矿地处三县交界,环境复杂,人员复杂,在了解情况后,澄城法院副院长李峥嵘立即召开执行会议,要求执行指挥中心和法警大队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前往目的地。在锁定执行人郑乃某的行踪后,对可能走漏消息的几处矿区人员进行了布控,干警们于当日3时多来到郑乃某住处,面对突然到来的法院干警,郑乃某惊慌失措,我院法警随即对其实施了强制措施。为了保证该案件的顺利执行,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要求将被执行人带回当地,我院随即进行了移交,兄弟法院对我院雷厉风行的做法给予了高度的称赞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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