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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人民法院201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3-02-21 09:50:47 打印 字号: | |
  一、县编办确定的部门职责

1、依法审判由澄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它案件;

2、负责执行澄城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

3、审理由本院复查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4、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本院法官等级、法警警衔的上报工作;

5、检查和监督本院及下级法庭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6、负责本院的物质装备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工作;

7、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具体事务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2、认真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3、聚“十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全院工作发展,

4、加强队伍建设,公正廉洁执法 

三、部门预算组成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编  制 实有

人数 经费管理形式

小计 行政 事业

合 计 74 74 88 财政全额拨款

县法院 74 74 88 财政全额拨款

四、预算编报说明及增减变化

       (一)公共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预算收入6,473,800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144.51万元,增长原因为人员工资普调 。

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6,473,800元;其中:工资福利基本支出3,750,73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6,24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3,318.10元。

2.专项支出:274万元,其中装备经费89万,办案经费185万。

支出按照功能分类情况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1032.6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04万元;

本年度预算共支出1236.65万元,较上年年预算支出增加144.51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普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4万元,比201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0.09%,其中公务接待费用2.4万元,比2012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支出减少了1.2%,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保持维护费零增长;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26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5万元,印刷费费5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70万元,维修费30万元,会议费5万元,交通费1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性支出69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责任编辑:澄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