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2018年6月8日,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仅用十余天,成功化解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件,让积怨甚深的父子冰释前嫌。
家住澄城县的陈某某现年八十多岁,与老伴育有一子二女。陈某某夫妇含辛茹苦将三个孩子抚养长大,近年来因为行动不便没有了生活来源。陈某某夫妇的日常生活由两个女儿照料,唯一的儿子陈某却对父母的生活不管不问。2017年5月,陈某某生病住院治疗花费较大,但儿子陈某既不去医院照料老人,也不给付医疗费。陈某某夫妇一气之下于2017年7月将儿子陈某诉至澄城县人民法院。后法院判决陈某每月给付陈某某夫妇赡养费600元,并承担陈某某夫妇的看病花费。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拒绝给付赡养费。陈某某夫妇心里仍抱一丝希望,希望陈某能回心转意,一直没有申请强制执行,但陈某依旧我行我素。
2018年5月25日,无奈之下的陈某某向澄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二庭王志升庭长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赡养纠纷执行案件不宜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因为赡养纠纷案件掺杂更多的亲情,适宜采用“刚柔并济”的执行方案,通过调解使破裂的亲情得以修复。王志升庭长联系被执行人陈某,谁知陈某到法院后,一直不断强调父亲仅起诉自己一人,致兄妹三人产生矛盾。通过耐心的劝解,父子二人同意法院进行调解,同时陈某某的两个女儿也愿意到场,共同协商解决陈某某夫妇的赡养问题。6月8日,陈某某一家人到法院后,王志升庭长一边向陈某某分析了强制执行的利弊,另一边对陈某及两个姐姐以法说理,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采取亲情感化,法理并用。经过“一刚一柔”两轮攻势,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并当场交来之前陈某某的赡养费和医疗费,陈某某的两个女儿也表示愿意配合陈某赡养好两位老人。王志升庭长又叫来了村干部,监督陈某及两个姐姐在以后生活中赡养老人的情况,最终一家人和好如初。
临走时陈某某握着王志升庭长的手不停的说:“太感谢你了,王庭长,你不仅解决了我的执行案件,还解决了我们家庭的矛盾。”看着离去的陈某某一家人,执行二庭全体干警脸上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