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功能,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队三部门联合行动,远赴百公里之外的韩城市西庄镇进行了异地财产保全,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8月5日,原告澄城县某汽车运输公司与被告贾某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并申请法院对涉案标的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澄城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针对原告澄城县某汽车运输公司的申请进行了审查,审查后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作出诉讼保全裁定。考虑到案件异地执行的情况,借鉴以往异地财产保全的成功经验,执行二庭在院党组的周密部署下,认真研究路线、制定了财产保全预案。8月9日早上5时,在执行二庭负责人王志升的带领下,出动执行干警16人,分乘3部警车驱车抵达韩城市西庄镇。在执行现场,停车场看管人员不明真相,认为法院扣押车辆需经贾某某同意,不愿意配合法院执行。王志升立即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取得了看管人员的理解和配合。由于事前准备充分,组织得力,执行干警按照预案有序进行。经过6个多小时的奔波,成功保全涉案重型大货车一台。
今年是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年,澄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建立协调、联合执行常态机制,多措并举化解执行难,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