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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二手车交易中被查封 法院调解解除合同
作者:张世强  发布时间:2019-08-07 16:37:18 打印 字号: | |

假如你买了一辆二手车,车款全部付清,车也开回来了,可是过户时才发现车辆被法院查封了无法过户。怎么办?86澄城县法院冯原法庭就调解并执行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18段丙将其所有的一辆二手奔腾牌轿车出售给被告曹乙,未办理过户手续。20191月被告曹乙又将该车以31500元价格出售给原告李甲,车款两讫,但因原告李甲平时较忙,无暇办理过户。7月当李甲准备过户时,发现该车在20194月被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予以查封而无法办理过户(该车实际车主段丙与他人存在其他纠纷)。李甲遂找曹乙理论,要求曹乙退还车款、赔偿损失。曹乙则认为无法过户都是李甲拖沓造成的,如果在1月及时过户就不会存在任何问题;且李甲驾驶使用该车6个多月,发生过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价值贬损严重,不同意退款。

本案定于86日开庭审理。开庭前,冯原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向原告李甲解释车辆在其使用期间确实存在贬值的问题,向被告曹乙释明车辆等特殊动产无法过户的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耐心说服释法,反复磋商,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一、双方同意解除之间的车辆买卖合同;二、被告曹乙向原告返还返还购车款27000元,原告李甲向被告返还二手奔腾牌轿车。

达成调解协议后,因该车目前停放在大荔县某车行内,为了保证民事调解书的顺利执行,承办法官冒着大雨,从冯原法庭立即驱车前往大荔县,监督双方付清车款,交接完毕车辆。

 
责任编辑:魏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