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12月5日(星期四)14:00
二、地点:县法院二楼会议室
三、内容:
1、每个岗位的考试均分为两部分进行。书记员、文秘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与打字测试;法警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与体能测试;会计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和职业测试;驾驶员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和驾驶技能测试。
2、书记员、文秘、法警综合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60%,打字、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
3、会计、驾驶员综合能力测试均占总成绩的40%,会计职业测试、驾驶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60%。
四、录用:
考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招录人数1:2的比例通知考生参加考察、体检,确定最终人选。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