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澄城法院冯原人民法庭邀请冯原派出所共同参与,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问波同意分期偿还原告马乾借款14000元,原告马乾自愿承担毁坏被告问波门窗等财物损失3000元,两者折抵后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1000元。
2019年4月20日,问波从马乾处借款15000元,同日马乾从问波处收取1000元的利息,双方口头约定借期3天。但是借期届满后,问波并未按时还款,并多次拒接马乾的电话。2019年12月喝酒后的马乾赶到问波家讨债,在电话上与问波发生口角,乘着酒劲与怒气,马乾将问波家的大门及其玻璃等砸毁并逃匿。
2020年1月,马乾就问波借款一事向澄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问波偿还借款16000元及利息2800元。因问波长期在外务工,且患有疾病,加之疫情影响,承办人员先后4次前往问波家,但始终无法找到其人。5月7日,在得知问波近期已经返家的消息后,冯原法庭办案人员再次前往问波家,将其找到。问波辩称:其实际只借到14000元,提前扣除的1000元利息应从本金中扣除;马乾砸毁门窗等财产,民事赔偿未到位,在村里影响不好,损害其名誉,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处理结果。
5月7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就民间借贷纠纷进行庭前调解。因马乾毁财的治安案件亦未处理完毕,遂邀请冯原派出所2名民警一起进行调解。首先,承办法官就原告马乾提前收取利息不应计入本金进行法制教育,随后,公安民警严肃指出其酒后闹事毁财的严重违法性,最后,法官和民警严厉向被告问波指出借款不还的后果。原告马乾认识到自己不应该酒后冲动打砸,愿意积极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亦对自己未按时还款、拒接电话的行为表示道歉。经过法官与公安民警共同说服教育,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一起民间借款纠纷,而且修复了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