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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劳务费 一朝得清偿
作者:张世强  发布时间:2020-07-31 16:20:19 打印 字号: | |

7月27日,澄城县法院冯原法庭调解了一起拖欠长达十年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雷某与被告朱某就十年前的劳务费7000元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部分履行。

雷某原本是一个包工头。2008年2月开始原告雷某给被告朱某家修建养猪场的平房,当年6月在工程尚未完工时,因被告无法结算劳务费进度款,原告遂停工离场。2010年5月经中间人协调,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后来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未还款。原告一度将欠条遗失,内心便放弃了此笔劳务费。

2020年7月7日,原告雷某在搬家时找到了遗失的欠条,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到县法院立案。承办人员接到该案后,立即联系被告朱某。朱某及其家人情绪激动,认为:雷某活没干完就走了,使其遭受了很大损失;部分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原告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拒绝支付剩余劳务费。

7月27日本案按时开庭。休庭后,承办法官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经过多轮反复协商,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愿意支付劳务费7000元。承办法官随即利用电子签章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当庭送达。至此,一起拖欠十年的劳务费纠纷终于彻底化解。

 
责任编辑:罗青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