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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让“法拍房”走到百姓中去
作者:王哲  发布时间:2020-08-13 10:13:37 打印 字号: | |

司法拍卖房产是有效维权的方式,纵使拍卖房的价格低于市场价,但是由于许多房屋被强占并且有经济纠纷,买房者只能“望房兴叹”,造成参与拍卖人数不多,成交不尽人意。812日,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实施团队负责人王志升的带领下,成功对被执行人吴某名下的房产进行了移交,该案件的顺利执结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城县支行与被执行人吴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吴某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故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贷款时抵押的房产予以评估、拍卖。在司法网络拍卖过程中,两次流拍,后经变卖程序被第三人竞得。由于竞拍标的物被他人占用,买受人并未实际取得房产。在腾房过程中,案外人以被执行人吴某与他有经济手续拒不腾退,并且安排患病的高龄老人居住在内对抗法院腾房。执行法官王志升得知此情况后,将案外人传至执行现场,严厉告知了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劝其通过正常渠道主张民事权利。随后,释法明理,劝导案外人接走老人,搬走了房内的家具用品。故此,该房产得以顺利移交。

 

 
责任编辑:罗青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