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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王志升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
作者:王哲  发布时间:2020-11-10 08:34:58 打印 字号: | |

王志升,男,1975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陕西洋县人,2004年11月参加工作至今,现任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团队负责人。三年来共办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共计833件,审执结811件,审执结率为97.36%,办案质量和效率名列全院前茅。2007年2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08年12月被渭南市政法委授予“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2013年3月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业务标兵”,2015年7月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军转干部”,2017年、2018年连续被澄城县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政法干警”等称号。

该同志先后在冯原人民法庭、执行局工作,担任过基层法庭庭长,2017年底,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作为精兵强将调整到执行局,担任执行实施团队长。在审判岗位时,他注重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哪怕只有1%的希望,也会尽100%的努力,化解了大批家庭、邻里等社会矛盾,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9%。在执行岗位中,对标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紧盯“四个90%、一个80%”核心目标,在开展“春雷行动”、“三秦飓风”“涉民生案件清理”、“见证执行”、“决战今秋”“古徵利剑”等系列执行活动一马当先,克难攻坚,2019年执行工作结案率位居全市第一,执行质效位于全市前列,为澄城执行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

 

 

 
责任编辑:罗青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