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8时许,澄城县法院冯原法庭干警经过多轮多角度耐心工作,圆满调解了一起第五次起诉的离婚案件,双方均对法庭工作表示认可。
原来,2000年原告张涛与被告王红经人介绍相识。婚初夫妻感情很好,2002年11月生育长女张甲,2008年12月生育二女儿张乙,2014年7月生育儿子张丙。自2015年开始双方便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并进而大打出手。王红认为张涛存在第三者,但是张涛则坚决否认。2017年被告王红曾放煤气自杀未遂。从2017年2月开始至2019年12月,张涛曾四次向澄城县法院起诉离婚,王红均以双方感情尚好、子女年幼等原因不同意离婚。前两次诉讼张涛撤回起诉,后两次诉讼中,澄城县法院均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张涛的离婚诉请。2020年8月张涛第五次起诉,坚决要求离婚。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分别找双方了解情况。其实王红也想早点结束这段苦不堪言的婚姻,奈何因双方情绪异常对立、互不信任、见面就吵,始终无法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庭审中,王红表示同意离婚,但是要求多分财产;承办法官重点就原告是否存在第三者、婚后财产中的两套房产、婚后债务等进行详细调查了解;休庭后按照法定程序会见了两名10周岁以上的子女,征求了她们关于抚养的意见。因双方无法就两套房产进行竞价,承办法院遂向原告释明其应就房产价值进行鉴定,但是进入鉴定程序后,原被告均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缴纳鉴定费用。案件一度进入僵局。
12月3日至8日,承办法官利用每天下午一个小时,分头做原、被告思想工作,让双方充分释放心中怨气,找原因、寻方法、觅突破。12月8日双方终于就婚姻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达成离婚调解协议。随后在法官的督促下,双方就相关财产进行交接。至此,该案调解并执行完毕。(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