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澄城法院快速调解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被告石某在离婚时未将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进行分割,导致二人离婚后因分割共同财产多次引起矛盾,冲突积怨不断加深,经常为此争吵甚至互殴而报警,眼看着昔日爱人变成仇人。无奈之下,王某将石某起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院调解化解二人矛盾。
案件受理后,诉讼服务中心主管副院长李鹏飞高度重视,具体分析研判后,立即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释法明理,建议原被告先冷静下来,站在对方角度上考虑问题。原被告也逐渐地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遇到矛盾应多交流多沟通,不应该采取极端方式。之后二人开诚布公,调解顺利进行,王某表示石某陪伴自己多年,愿意分割涉石某共同财产的应得份额,石某也理解王某尚有贷款未偿还完的不易,同意王某的分割方案。至此,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得到化解,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澄城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这一民事审判方针,为构建和谐澄城、和谐社会发挥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