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开展“严纪律、提效能、优服务、促发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全院岗位目标任务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抓常抓长 抓早抓小”要求 深化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法(试行)》,这是该院结合司法实际,坚持工作创新的又一举措。
《关于全面落实“抓常抓长 抓早抓小”要求 深化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法(试行)》包含原则要求、适用情形、方式方法及附则四部分。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存在一般性工作懈怠、疏忽,影响作风建设的应予即时发现纠正的问题,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没有进入纪律审查的轻微问题,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免予纪律处分的,应该针对行为的性质、造成的影响、主观过错和认识态度等,开展“抓常抓长、抓早抓小”工作。采取“主体责任扛在肩,人人都是监督员,抓常抓长抓早抓小,强调即时纠正整改”的工作思路,可单独或综合采取提醒、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责令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检查说明、通报批评、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等措施。
此《方法》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力推动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不断加强了对全院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常抓长、抓早抓小落到实处。深化了司法作风建设,将作风建设要求抓在日常、抓细抓实,努力打造干净担当、勇立潮头的法院队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