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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十八载,法院执行终落实
作者:王哲  发布时间:2022-04-18 16:51:02 打印 字号: | |

澄城县人民法院在持续开展“飓风执行”活动以来,加大久执未果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期,我院第一执行实施团队成功执结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2004年澄城县安里镇发生了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件,被执行人任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同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王某4.7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王某向澄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因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且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无奈终结了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申请人王某向澄城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在外打工有工资收入、乘坐高铁、飞机交通工具等线索。执行局局长王志升决定对该案予以恢复执行。通过网络查控,澄城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微信、银行账户,同时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几天后,被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打电话称其因有急事需要购买机票回家探亲,该院向其告知是因为涉及十几年前未履行的案件后,被执行人称其主动派人前来该院与申请人和解。经过执行干警的多次调解,双方均同意以4.6万元了结该案,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家属将全部案件款交付到申请人手中,双方最终和解结案。同时,澄城法院也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至此,一起长达18年的长期未结案件圆满执结。

今年以来,澄城法院执行局深挖线索,多措并举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坚决打击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