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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远离毒品 警惕新型毒烟
作者:鱼茜  发布时间:2022-04-29 15:58: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澄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1日到7月6日期间,被告人李某在明知电子烟中含有合成大麻素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联系和转账的方式,从犯罪嫌疑人吉某文(另案处理)处购买85支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后通过微信联系的方式销售给吸毒人员文某等11人,非法获利1940元。

    该案是澄城县首例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案件,澄城法院依法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决被告人李某刑罚。

近年来,随着电子烟的风靡,市面上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电子烟,很多年轻人尤其未成年人,视吸食电子烟为“潮流”, 殊不知可能已慢慢踏入毒品的深渊。很多不法分子为攫取毒品交易背后的巨大利润,在电子烟的烟弹中混合毒品,以合法电子烟为掩护进行毒品交易,行贩毒之实。新型毒品本就不似传统毒品令人警惕,“借壳”潮流产品更是让人无法分辨,加之利用当前便捷的网络通讯软件和物流寄递,隐蔽性强,传播范围广,毒品犯罪分子越发猖狂。

    该案的判处,体现了澄城法院对“上头电子烟”该类新型毒品犯罪的严厉打击,同时也警示广大人民群众,必须擦亮眼睛,加强对新型毒品的认识、甄别,尤其未成年人要提高警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