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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车,发现竟是“拼装、焊接”车辆  法院:合同无效退还购车款
作者:l刘亚平  发布时间:2022-05-11 16:16: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澄城县人民法院民庭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2017年12月17日,杨某驾驶涉案二手马自达小轿车前往甘肃省酒泉市某二手车经营市场为该车提档,提档过程中,王某主动询问杨某想要购买该车。后二人经协商一致达成口头协议,王某向杨某收购该车,约定购车款为60000元,当日王某即向杨某转账支付了购车款,杨某向王某交付了车辆。购买该车后,王某于当日将涉案车辆以65000元出售给何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何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涉案车辆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影响安全行驶,遂向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审理期间经鉴定涉案车辆为切割、焊接车辆,不符合安全驾驶性能要求。案件经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何某将涉案车辆返还王某,王某返还何某购车款65000元,并赔偿损失44860元。王某在支付完该案件款后,便将杨某诉至澄城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买卖合同,杨某退还购车款60000元并赔偿王某因涉案车辆导致的损失。

经法院审理,查明涉案车辆在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期间因鉴定已被拆解,最终判决双方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无效,杨某退还王某购车款60000元,涉案车辆由王某自行处理折抵赔偿款。

    法官提醒:为了避免交易风险,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除了对车况进行全面检查外,应重点审查卖方是否有权处分该车,并要求卖方提供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购置费证明、购车发票、车主身份证、保险单等证明,还应注意交易车辆是否存在查封、抵押、质押等情形,防止引发纠纷。

 

 
来源:民庭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