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城县人民法院韦庄法庭在审理一起法定继承案件中,根据原告方申请,依法向原告代理律师签发两份律师调查令,原告律师及时调取了相关证据,不仅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按下了“加速键”,节约了司法资源,还有效化解了律师“取证难”困境。
案情回顾:继承案件作为家事纠纷的一类,在基层法院较为常见,但部分遗产信息及证据的收集较难。韦庄法庭有这么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告赵某将其他继承人诉至法院,原告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调取被继承人在某银行内存款信息,故向法院提交律师调查令申请书。承办法官在收到该申请书后立即审查,于当天按照法律规定向该律师签发两份律师调查令,对持令律师和有关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均明确告知。次日,原告代理律师持律师调查令前往相关单位顺利调取了相关证据,并提交至法院。该项举措不仅调动了律师调查取证的积极性,而且保障了律师的合法调查权,推进“阳光司法”,促进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