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城法院冯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三车连撞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021年5月13日,杜某驾驶A车(第一车)在道路转弯时与冯某驾驶的车载桂某和王某的B车(第二车)发生相撞,导致冯某驾驶的B车与郝某驾驶的C车(第三车)小车发生相撞,发生三车连撞的交通事故。导致B车乘坐人桂某和王某不同程度受伤。乘坐人与A车、C车司机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索赔事宜未果后诉至法院。经查,A车在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澄城县分公司投保交强险,C车在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该案人数较多,但案件事实明了,责任清晰,承办法官遂组织调解。首先从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存在赔偿标准过高进行入手,对原告进行释法析理,其次与被告两个保险公司进行全面细致的计算各项赔偿数额,后就保险赔偿不足部分与小车司机从法理角度进行调解,最后就诉讼费、鉴定费承担问题从情理角度对各方当事人进行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与当事人在多次背对背沟通后,促使双方就赔偿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被告司机也终于松了口气,各方当事人满意而归。通过调解,更加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彻底解决纠纷,同时提高了司法效率,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成功调解后,承办法官这样说道:“案件对法官而言是工作,但对当事人来讲是难事,是比天更大的事!要尽最大努力为群众减少诉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