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澄城法院韦庄法庭联合镇司法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温情司法感化,快速调解了一起邻里间的排除妨害纠纷。
老人王某和张某系同村村民,双方宅院相隔村中一东西路修建,王某家住路北,张某家住路南。近期,王某宅院南墙倒塌,认为是近年来张某在其南墙附近栽种柿树、杏树导致,因而产生纠纷。经村组多次调解无果,遂一纸诉状将老人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将其栽种的柿树、杏树移除,并且恢复其地貌。
群众利益无小事。韦庄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特殊性以及尽可能减少两位老人诉累,承办法官张晓勇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庙西村人民调解员等一行到案涉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分别前往两位老人家中与其悉心交流,了解老人真实想法。在调解过程中,两位老人态度坚定,争执不休,对立情绪较大,承办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围绕争议焦点,从邻里关系出发,耐心细致地对双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释之以法,晓以大义,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该起纠纷。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韦庄法庭打破以往固定调解模式,与往日“等案上门”和“坐堂办案”不同,该起案件的办理将调解工作深入纠纷现场,及时化解邻里纠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官就在身边,法庭就在家门口”。下一步,韦庄法庭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振兴”方面的职能作用,更好的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