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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 执行送温暖
作者:张宝飞  发布时间:2023-02-06 18:44:25 打印 字号: | |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子女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然而,现实生活中拒不赡养老人的现象依然存在。近日,澄城法院快执团队办理了一起陈某某申请执行樊某赡养费、医疗费纠纷一案。

执行干警收到案件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划拔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 4 万余元。案款到账后,执行千警通知申请执行人到院办理领款手续,通过电话得知陈某某双腿患有疾病己丧失行动能力,加之陈某某年岁已高,居住地位于偏远农村来院办理领款手续较为困难。执行干警将上述情况汇报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王志升,专虑到该案实际情况,王志升指示执行干警协调财务部门将案件款提现后支付申请执行人。2月3日上午,执行干警在村组干部及申请执行人家属的见证下将案件款4 万余元兑付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在场人员对该院的执行方式表示赞扬,该案顺利执结。

澄城法院始终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落实到每一个执行环节中,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贯穿到执法全过程,不断向当事人展现出执法既有力度亦有温度。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