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澄城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澄城县人民法院王志升同志荣获“2022年度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
王志升,男,1975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陕西洋县人,2004年12月参加工作至今,先后在澄城法院办公室、执行局、基层法庭工作,现任澄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该同志工作以来多次被省、市、县授予各类荣誉称号。
2022年,澄城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正确指导下,在王志升同志的带领下荣获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执行质效取得了全方面提升。3月7日,王志升同志代表澄城法院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王志升同志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永葆初心;作为一名转业军人,我牢记使命;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我坚守正义。不管身在军营还是法院,我都将永葆初心、奋发向上,在本职岗位上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