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审执案件质效,强化法官干警的业务能力,保持案件整体质效良性、高位、均衡运行,5月24日下午,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发改案件剖析暨案件评查通报会。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苏宏盛参加会议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强调。
会上,首先组织对新制定的《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限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的规定》《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调解之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进行了领学和解读。韦庄人民法庭庭长张晓勇同志就工作中积极实践探索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作了交流发言。刘高辉专委随后重点对第一季度发改案件评查和员额法官办案质效做了通报,并对下一步提高案件质效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审管办持续做好案件流程监督、质量评查、审执质效监督工作,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对接,发现问题及时与业务部门对接、沟通解决,紧紧围绕业务指标,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结合新增考核指标、弥补短板,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提速提质、增质增效。
党组书记、院长苏宏盛要求,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干警要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感,对待每一起案件都要严谨细致、一丝不苟,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要充分认识案件质效的重要性,聚焦存在问题,对落后的质效指标深入剖析,以提高案件效率和案件质量同步发展为发力点,不断提高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苏宏盛强调,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审判工作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政法工作者,“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全体法官干警要切实转变提升办案理念,一方面,要树立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理念。员额法官要牢固树立“诉讼到我为止”的意识,克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理念,办好“小案件”,讲好“大道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发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从小事着手,从细节着眼,积极做好审判辅助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另一方面,要树立“走到现场去办案”的理念,切实抓好诉源治理工作,要推广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或派驻立案机制,拓展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在人民法庭适用范围,以创建更多“枫桥式人民法庭”、培树更多“新时代马锡五式好法官”为目标,提升基层司法能力水平,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