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合阳县坊镇人民政府等土地征收行政赔偿一案案情复杂,几年来历经各级人民法院多次审理,至今未能作出生效的判决。为了彻底解决双方的纠纷,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2023年6月7日,澄城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深入到案件征收地块现场,邀请地方镇政府和村委会干部与原告一同实地勘查现场。
烈日当空照,汗水润法徽。在案涉征收现场,中心区域是一条笔直的新修公路,公路两侧是原告承包的荒山荒沟林地,东西长数百米,数十亩土地。公路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向公路两侧垒积了数米厚土层,土层里夹杂着各种建筑垃圾,白石灰与石块隐约可见,土质松软,不是原生态土壤,属于后天转移的土壤。地块上杂草丛生,原告王某某在上面零星栽种了一些幼小的椒树。
本次实地现场勘查工作为查明案件的基本事实、解决纠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作为一名新入职的书记员,跟随主审法官前往勘查现场,真切实践了“到现场去”的必要性,真心领悟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真正体会了基层法官的艰辛付出和正义追求,只要有一线希望,就应该用自己的行为和真情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并解决问题。最后用一位诗人道格拉斯•马罗奇的诗作为结尾:“我们不能都做船长,总得有人当船员,不过每人都得各司其职,不管是大事和小事,我们总得完成份内的工作。做不了大路,何不做条羊肠小道,不能成为太阳,又何妨当颗星星;成败不在于大小,只在于你是否已竭尽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