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王珊珊 朱 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抓前端、治未病’,给我留下较深印象。”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渔樵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姚路路表示,将诉源治理作为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提高司法质效的关键举措,是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应有之义。
姚路路表示,自己在走访调研法院工作时了解到,各级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对接县、镇、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将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入驻县级平台,以“融合法庭”融入镇、村平台,推动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江苏法院深化“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讲,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近百万起。宿迁等地法院针对纠纷多发领域,指导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以法治激发基层自治活力。南京海事法院设立18个涉渔涉港一站式解纷中心,与11家协作单位合力打造“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的海上“枫桥经验”等。
姚路路建议,人民法院将社会治理窗口再向前移,切实帮助提升乡镇村社区综合治理能力,扩大全民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影响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制作更多高质量的法律宣传作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