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城县人民法院冯原法庭审理了一起仓储合同纠纷,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王纯仔细查阅卷宗,听取双方想法,决定进行现场勘查。
本案是果农陈某诉果库仓储合同纠纷一案,陈某诉称果库保管不当,致使其苹果出现虎皮、脱水等问题,如今还有近 20000 斤苹果尚未售卖。
烈日炎炎,骄阳似火。为了更好地了解案涉苹果现状及果库仓储情况,承办法官带领冯原法庭干警们前往案涉果库,组织双方当事人一同查看案涉苹果现状,并邀请当地果农及其他果库专业人士进行见证,以确定现存苹果质量及重量。在现场勘查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向当地果农和其他果库专业人士了解当地本年度及上一年度苹果市场价及果库仓储的具体方式,共同分析苹果出现问题的成因,为下一步审理本案奠定了事实和理论基础。
调查研究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也是我们审理案件的重要方式。澄城法院冯原法庭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事实调查、研究案情,把公平正义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